
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要求是对电动葫芦的使用者的基本要求,只有了解了这些安全操作要求才能安全的使用电动葫芦,我们常说的电动葫芦种类有很多,比如钢丝绳电动葫芦、环链电动葫芦等等,都是适用的。
1、严禁超载进行吊装作业。
2、不得将吊载物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。
3、不得侧向斜吊。
4、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。
5、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用缓冲器与止档冲撞达到停车的目的。
6、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调整制动器。
7、不得在作业中进行检修和维护。
8、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进行吊运,如吊拔埋置物和斜拉作业。
9、不得在吊载有剧烈震动或摆动时进行起吊、横行和纵行作业。
10、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圈装置。
11、不得在系列有影响安圈的曲线和损伤下作业;制动器失灵;限位器失灵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、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。
12、不得在捆绑吊挂不牢、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,中午校角处和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下进行吊装作业。
13、不得在工作地点昏暗、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情况下作业。
14、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。
15、注意吊载出在狭窄的场所、易倾斜的位置不易盲目操作。
16、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个方位的安全性。
17、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。
18、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,应先做小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与吊运。
19、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mm处时,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。
20、无下降限位器的葫芦式起重机,在吊钩处于最地位置时,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五圈的安全圈。
21、翻转吊载时,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,确认翻转方向处无其他作业人时再动作。